尖山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镇雄县尖山乡人民政府
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镇雄县尖山乡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此次招聘对象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办理了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镇雄县户籍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岗位要求
(一)熟悉电脑办公基本操作。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就业信息员6人。
(二)岗位要求:男女不限,熟悉电脑办公基本操作。
(三)工作职责:在村社区协助处理劳动力信息采集及相关工作。
四、福利待遇
试用期为一个月,薪资待遇为1870元/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一)经审查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按照公益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并与本单位签订解除聘用协议:
1.通过其它途径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非本人完成工作,另找他人顶替的;
5.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个人身份信息的;
6.在岗期间有严重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7.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负责人、监事、董事、经理、理事的;
8.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5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镇雄县尖山乡老烟站二楼劳保所。
请应聘者将身份证、《毕业证》、2寸彩色证件照、电子《就业创业证》、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拍照(或扫描)与《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起打包后统一发送至邮箱:2846174085@qq.com。联系电话:0870-3848068
镇雄县尖山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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