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六大谣言!镇雄警方辟谣来了!
造谣一张嘴
辟谣跑断腿
当今社会
网络传播速度极快
每个人的一言一语影响广泛
但网络空间绝不是“法外之地”
造谣传谣不可取
言行判断需谨慎
典型网络违法案例
典型案例1
2026年1月,孙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现一段疑似城管执法的短视频,孙某某就将此短视频“移花接木”式的编造并配文称:“镇雄这些城管太厉害了,为了自己的利益,连小孩都要打”的视频通过某平台发布到网络上,该视频发布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转载。
镇雄县公安局网络巡查发现该视频后,迅速介入调查。经查,该视频内容为不实。民警遂将孙某某依法传唤询问,经询问,孙某某对其在未核实视频真实性的情况下,仍将该短视频画面配文发布在某平台上进行传播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对孙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2
2026年1月,吉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某乡政府工作人员打人”的视频,该视频发布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转载。
镇雄县公安局网络巡查发现该视频后,迅速介入调查。经查,该视频内容不属实。民警遂将吉某某依法传唤询问,经询问,吉某某对其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对吉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3
2026年1月,张某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某乡政府工作人员在某村拆迁时的视频并在视频上配文称:求好心人转发,某乡政府、某村委会像土匪一样暴力强拆老百姓的房屋,让大家知晓这么多人对一个七八十岁老人和一个即将临产的孕妇进行拖拽,还有没有王法,天理何在”的视频,该视频发布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转载。
镇雄县公安局网络巡查发现该视频后,迅速介入调查。经查,该视频内容不属实。民警遂将张某某依法传唤询问,经询问,张某某对其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对张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4
2026年4月,陈某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某地惊天大案,39岁村民潜入某群众家中,将其杀害,现全国通缉”的视频,该视频发布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转载。
镇雄县公安局网络巡查发现该视频后,迅速介入调查。经查,该视频内容系虚假信息。民警遂将陈某某依法传唤询问,经询问,陈某某对其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对陈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5
2026年6月,余某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某工作人员个人照片并配文捏造诋毁信息”的视频,该视频发布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镇雄县公安局网络巡查发现该视频后,迅速介入调查。经查,该视频内容系虚假信息。民警遂将余某某依法传唤询问,经询问,余某某对其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对余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6
2026年6月,杨某在某平台发现一张疑似老人过世、亲人在棺材前面烧纸的图片,杨某为了博取流量涨粉丝,就将此图片制作成短视频并配有不当言论的视频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到网络上,该视频发布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转载。
镇雄县公安局网络巡查发现该视频后,迅速介入调查。经查,该视频内容不属实。民警遂将杨某依法传唤询问,经询问,杨某对其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对杨某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理性上网,不造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网民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要为了博眼球、赚流量而编造、传播谣言。
辨别真伪,不信谣→面对网络上的信息,要保持理性判断,不轻易相信未经证实的消息,更不要随意转发。
积极举报,不传谣→如果发现有人散布谣言,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
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对于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呼吁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到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来,携手共建一个和谐、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让真相跑赢谣言,让正能量充满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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