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个月未汇缴!镇雄这些公积金账户将被销户!
来源: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清理零余额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公告
各有关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建金办函﹝2023﹞26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质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我中心对连续24个月未发生汇缴的住房公积金的零余额个人账户进行清理排查,现将零余额个人账户拟清理账户(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时间30天。公告期满,我中心将依法依规进行销户处理。
如缴存单位及职工对“零余额个人公积金账户”销户存在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通过函件方式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异议(函件寄: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48号)。
窗口服务渠道如下:
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在办理过程中有问题和意见,可及时咨询、联系市公积金中心各业务大厅。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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