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塘房镇集中整治僵尸车和杂物!
关于集镇街道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
各位居民、车主朋友:
为改善集镇环境卫生,提升街道整体面貌,我镇计划开展“僵尸车”及乱堆乱放杂物专项整治行动,并常态化对集镇主干道进行集中清扫、消毒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僵尸车”及杂物专项整治
(一)清理对象
僵尸车: 长期占用交通干道、集镇公共停车位、人行步道、无人使用、无人维护的机动车(含无牌无证机动车)和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乱堆乱放杂物: 包括废弃家具、纸箱、木板、砖石、废旧家电等;占用公共用地: 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堆放物品、摆放杂物等。
(二)整治步骤
宣传告知期(即日起至5月21日): 对疑似僵尸车辆和占用公共区域的堆放物进行排查登记,并通过张贴通知、电话催告等方式告知。
自行清理期(即日起至5月21日): 请符合上述特征的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及堆放物的居民、商户,在2026年5月17日前将车辆和物品自行移除处理。
集中清理期(5月22日起): 对逾期未清理的“僵尸车”及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堆放的物品,我镇将依法强制清除。
二、常态化卫生清理安排
(一)清理时间
集中清扫:每月农历赶集日后第二天(上午 08:30-12:00)
集中冲洗:每月农历初二、农历十五(上午 08:30-12:00)。
(二)清理范围集镇主干道、泊车位内、人行道。(三)注意事项
请各位车主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将车辆驶离清扫路段,临时停放至周边或背街小巷,不得妨碍清洁作业,清扫期间请勿在街道堆放杂物。
三、后续处理措施
(一)对拒不清理的乱堆乱放物品,一律视为无主废弃物进行处置;(二)对拖移至集中停放区域内的“僵尸车”,属于拼装、报废车的,移交交警部门强制报废;(三)涉嫌走私、盗抢、赃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对于无法联系到车主或车辆管理人的,将依法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按相关法规依法处置。
对阻碍、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人,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良好的卫生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2026年5月15日
来源:乌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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