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复!分户宅基地申请是否符合条件!
您好!我是碗厂镇官房村半坡组村民,本人现已年满18周岁,且已依法登记结婚,符合分户基本条件。我原家庭户属于异地搬迁扶贫户,现因成家独立生活,需要申请分户并办理宅基地建房相关手续。特此留言咨询:本人当前情况是否符合分户及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政策条件,恳请相关部门给予明确答复与指导。
镇雄县碗厂镇官方回复来了
镇雄县碗厂镇
2026-04-07 19:01
网民同志: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的留言已收悉,镇雄县碗厂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户于2019年搬迁至碗厂镇易地搬迁安置点,享受搬迁人口5人,您本人属于受益人口,分得面积100平方米住房一套,2020年您婚后到婆家生活但户籍未迁移,现育有2小孩并落户于婆家户口;您婆家也属易地搬迁对象,于2019年搬迁至碗厂镇易地搬迁安置点,享受搬迁人口3人,分得面积60平方米住房一套。易地搬迁政策规定凡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人口搬迁后不得返回原居住地新建房屋。
针对搬迁后家庭人口发生变化导致存在住房困难问题,碗厂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共镇雄县委办公室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雄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搬迁群众住房不足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镇办通〔2021〕84号)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住户申报租房补贴。依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指南》第二十八条“常住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且年满18周岁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需要分户且同一住所内可以以层数、房间数进行分割,申请分户的成年人及其家庭具备实际居住的独立房间,且达成分家(户)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财产分割,可以申请分户并担任户主,”之规定,您因没有单独住房不能在您娘家单独分出立户。目前建议您将您本人户籍迁到您婆家,能最大限度申报租房补贴。待省市出台政策后碗厂镇将按照政策为您户办理审批宅基地建房手续,解决您户住房不够居住问题。
2026年3月26日,碗厂镇政府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沟通,并解释相关政策,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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