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药师科普】安全用药,规范输液——提高静脉输液规范使用率
静脉输液是现代药物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关于静脉输液也存在一些错误观念,如“输液治病好得快、疗效好”,“住院必须输液”“医生不让输液,就是不负责任”等,以至静脉输液成为一些患者首选给药方式。随着医学的发展,我们发现,输液并非“万能药”,甚至可能导致一系列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危害人类健康。
“输液好得快”的观念使输液成为病患的首选给药方式,不管大病小病都要求输液。虽然输液时,药物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起效快,但同时产生的用药风险也高得多。
许多患者误认为输液比口服药更有效。然而无论是选择片剂、丸剂,还是针剂等形态的药物,药物效果主要取决于药物的性质、疗效、作用机制及毒副作用。静脉输液通常适用于一些紧急需要达到血药浓度的状况,而对于一般的病毒性感冒,不建议直接选择静脉输液,给予口服抗感冒药、充足的休息、饮水、维生素C摄取是更优的选择。
目前一些患者认为静脉输液可以活血化瘀、降低血液黏稠度、抗血小板聚集等,从而防治心脑血管疾病。许多老年人深信,静脉输液能预防冠心病与脑血栓,因此在春秋两季常主动要求静脉输液治疗。事实上,通过静脉输入的药物会随着身体的新陈代谢很快代谢完,所谓两年一次的静脉输液可以防范冠心病与脑血栓的说法缺乏科学依据。
不少人错误地认为输液是一种绝对安全的治疗方式。实际上,任何注射剂都难以达到“零微粒”标准。注射剂中的不溶性微粒是在注射剂生产或应用等过程中经过各种途径引入的微小颗粒,其粒径在1~50μm之间。不溶性微粒的主要危害是微粒在特定部位的叠加堆积,可造成血管栓塞、诱发静脉炎、肉芽肿形成,引起组织损伤、器官病理改变甚至死亡。
静脉输液,俗称“打点滴”,是一种将无菌溶液或药物通过静脉直接输入人体血液循环的治疗方法。
输液引起的热原反应,也称“输液反应”,其物质基础是细菌内毒素(大致可以理解为热原=内毒素),内毒素对人体等宿主有一定的毒性。药品生产本身带有或输液器材、输液操作不当都可引入致热原,当超过限度,往往可出现发热反应。
静脉输液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类过敏反应、热原反应、局部刺激、溶血反应、水电解质紊乱、容量负荷等不良反应。
输液不良反应可发生在刚开始输液时,也可发生在输液过程中任何时间,有些迟发反应可在输液结束后一段时间发生。
注射的品种越多、疗程越长,内毒素和微粒均会成倍增加,发生不良反应的概率也会成倍增加。另外大量微粒导致的微血管血栓、出血及肺动脉栓塞、肉芽肿等不良反应的发生是缓慢、长期的过程,切不可为了短期效果,忽略长期危害而为治疗小病滥用输液,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
长期反复应用抗菌药物,滥用抗菌药物,尤其是注射剂,是病原体产生耐药性的重要原因。
药物相互作用也是输液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不良危害,尤其是危重患者同时使用多种药物,使用同一静脉通路的药物可能发生配伍禁忌或相互作用使得药物发生浑浊或产生沉淀,导致药物失效、毒副作用增加等。
药物的渗透压、pH值、浓度、输注速度、给药持续时间、留置针的长时间应用,都是刺激患者血管的因素,尤其是长时间输注一些浓度较高、刺激性较强或腐蚀性较强的药物时,更容易发生静脉炎,给患者带来巨大的痛苦。
很多可口服的药物采用了注射剂型,显著增加了药费、反复往返医院的医疗成本,增加经济负担。
要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静脉”的用药原则,同时还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以及“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用药原则。一方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培训和指导,另一方面要对公众进行静脉输液用药知识普及和及时全面的健康宣教,让医务人员及公众建立正确的静脉用药意识。当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需药物在组织中快速达到高浓度以控制病情,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具体使用指征如下:
(一)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用于治疗烧伤、失血、休克等。
(二)补充水和电解质,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脱水、严重呕吐、腹泻、大手术后、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等。
(三)补充营养,维持热量,促进组织修复,获得正氮平衡。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禁食、不能经口摄取食物、管饲不能得到足够营养等。
(四)输入药物,以达到解毒、脱水利尿、维持血液渗透压、抗肿瘤等治疗。
(五)中重度感染需要静脉给予抗菌药物。
(六)经口服或肌注给药治疗无效的疾病。
(七)各种原因所致不适合胃肠道给药者。
(八)因诊疗需要的特殊情况。
安全用药,规范输液
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
如身体不适,是否输液请谨听医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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