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宅基地申请、审批、继承等!镇雄农村想修房子的速看→
来源:镇雄微生活综合整理于镇雄融媒(综合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关于农村宅基地️
大家是否也有这些疑问
谁能申请如何办理
哪些情况不予批准继承又如何规定
别急,看完这份政策大礼包
就明白了!

申请宅基地有一个硬性要求,必须是“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集体成员的老乡可根据下方流程查询:
微信搜索“农业农村政务通”小程序
点击“三资监管”
点击“成员查询”
填写信息后提交即可
只要是成员,符合以下条件就能申请:
1、农户没有宅基地的;
2、符合当地分户条件,现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居住需求的,比如孩子成家了,现有房子不够住;
3、因为自然灾害、政府规划搬迁等原因,需要重新选址建房的;
4、夫妻双方属于不同村集体,且两边都没有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特别提醒:如果已经是公务员的就不能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就不能申请宅基地建房,聘用制公务员除外】
1、农户申请
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提出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如果没有村集体的就向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交申请材料,注明申请材料,要明确建房的理由,用地位置、面积、层高等内容;
2、集体决定
村集体对农户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然后由村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村集体内公示,公示没有问题的由村集体将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
3、乡镇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用地建房申请后及时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审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批准用地建房的会依据授权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并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特别注意,农村村民用地建房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在依法办理农用地准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户取得一证一书后就可以建房了】
1、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2、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不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
3、不符合当地分户条件,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如孩子未成年;
4、申请异址新建住宅,但未签订原有宅基地退出协议的;
5、出卖、出租、赠予农村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
6、原有宅基地及住宅被征收,已依法进行补偿安置的;
7、拟用地建房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议建房前到乡镇有关部门查询是否符合规划;
8、拟用地存在权属争议未解决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已批准的情形。
宅基地是村集体的,谁都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本身,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遗产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使用,如果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继承的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房屋灭失后宅基地将收归村集体所有。
根据《云南省村庄规划动态调整管理规则(试行)》(云自然资函〔2022〕271号)规定,村庄规划内的耕地需要调规划为宅基地,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农村宅基地建房农用地转用申请,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对农用地转用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审查,并按规定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根据现行政策,群众建房必须以社区(村)为单位调整规划,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审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划调整报件的费用大约5万元,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报件费用大约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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