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镇雄龙井路下段历史遗留问题请注意提交资料进行审查认证!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站
为妥善解决龙井路下段历史遗留问题,旧府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3月11日、6月30日先后两次发布关于龙井路片区拆迁未安置等群众提交相关资料认证的公告,提醒龙井路拆迁未安置群众提交资料进行审查认证。根据龙井路下段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审查认证情况,有32户群众的资料还有部分要件未提交,有13户群众未提交资料进行审查认证。为维护群众的合理合法利益,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缺少要件的32户群众(相关信息请见附件1)
请仔细查找是否有土地出让金缴费依据、用地手续、建设规划许可等相关资料未提交,若确实还有上述相关资料未提交的,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和相关资料至镇雄县城市建设指挥部。
二、关于未提交资料的13户群众(相关信息请见附件2)
请及时关注通告事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拆迁安置协议、批准建房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出让协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宅基地批准书、缴费依据)和其他可以作证的资料至镇雄县城市建设指挥部。
三、有关事项
(一)提交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二)提交地点。镇雄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内。
(三)温馨提示
1. 为保护涉及群众隐私,详细信息已屏蔽,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或到镇雄县城市建设指挥部现场咨询。
2. 提交资料时,一律只对资料原件进行扫描、复印、存档,存档完成后现场归还资料原件,移交扫描件和复印件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查认证。若资料原件已遗失的,请先到协议签订单位或手续办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再提交资料。
3. 请涉及群众按时、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若提交的资料存在虚假佐证或涉嫌套取、骗取相关权益等问题,将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4. 请涉及群众及时关注通告事项,由于审查认证工作已经启动,超过本通告规定时限将不再接收资料,若未在本通告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益,望涉及群众积极支持配合。
5. 本项工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若有异议或问题线索,可向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反映,我们将根据反映情况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人:张光荣,联系电话:13408828726。
投诉举报电话:0870-3120399。
电子邮箱:jfjdbsc@126.com。
此通告
附件:1. 缺少要件的32户群众基本情况
2. 未提交资料的13户群众基本情况
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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