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果珠乡:人大代表助力“鱼洞河”鱼跃水清岸绿!
来源 | 镇雄县果珠乡人大
果珠乡地处赤水河流域(镇雄段)治理保护的核心区域,环境保护任务重、责任大。近年来,在乡人大主席团的的号召下,辖区各级人大代表主动融入党委政府“说、管、治、打”四字工作法,为辖区“鱼洞河”流水清澈、鱼群畅游、翠峰相映、岸柳翩翩的美景贡献了人大力量。
加强宣传“说”。果珠乡将《云南省赤水河保护条例》精简成“十禁止”并印制成册,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入户、座谈会、院坝会、代表联络室、农村集市、火把节等多种媒介,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册并开展宣讲,让群众清楚在赤水河保护中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近年来,开展宣讲活动200余次,发放宣传页2万余份,有效提升了全乡群众的环保意识。
细化网格“管”。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标准、定奖惩”的原则,动员各级人大代表融入到辖区142个“环保网格”中,和乡村(社区)干部职工、公益岗位人员一起常态化参与河道管护等日常工作,在干中监督、在监督中干,确保网格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强化监督“治”。加强对辖区内“两污治理”项目、企业的巡查监管,在集镇中心污水处理厂接入污水管网过程中,人大代表主动介入,发现施工公司存在“漏接、假接、错接”的情况,态度坚决地协调督促施工公司进行整改,对漏接、假接、错接的重新设计方案接入,充分发挥了人大监督的刚性作用。
依法依规“打”。近年来,果珠乡辖区内共现场处置非法捕捞人员100余人次、收缴工具150余件,其中,执法机关立案8起,追究刑责13人,移送林草部门3起。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对打击制止非法捕捞行为相关工作全程进行法律监督和指导,确保打击制止工作在《云南省赤水河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做到了程序规范、打击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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