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人注意!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丨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帮助父母、子女购房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关于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帮助父母、子女购房方案(试行)》已经昭通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5日
关于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帮助父母、子女购房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缴存职工多样化、差异化的住房资金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改善民生福祉中的积极作用,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持本人父母、子女购房。具体如下:
一、缴存人父母、子女在昭通市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下同),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多位缴存人申请提取公积金帮助父母、子女购买同一套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二、缴存人父母、子女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下同)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帮助父母、子女偿还购房贷款。单次提取额不得超过该笔贷款已还本息之和,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笔贷款本息总额。
三、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帮助父母、子女购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人应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为他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四、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帮助父母、子女购房或偿还购房贷款,除按现行提取类型提供对应材料外,还应提供能证明与购房人系父母、子女关系的亲属关系承诺书及相应材料。
五、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执行过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房地产市场、公积金运行等情况,适时进行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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