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光,最终照亮正义迷途!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秋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静待春暖花开!
好朋友是镇雄县公安局的一位民警,一直工作是兢兢业业谨小慎微。但因一犯罪分子的取保候审问题让其坐了冤狱。
巧家法院是以违规取保,压案不查,未妥善保管案件材料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朋友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二年。朋友觉得太冤,相隔二十年做了四十余年警察临近退休还要遭受此打击。关健是朋友从来就没有为犯罪分子办理过取保候审,卷宗材料所显示的是朋友是在公安局主管领导的安排下在投案自首笔录上签了字。而投案笔录是1月8日,取保候审手续是1月10日另有其人去办理。
对于压案不查问题与朋友毫不相关,从庭审材料显示该案朋友就没有去查过,因为该案有领导安排其他民警去办理,而这些民警有对该案调查的材料,有对嫌疑人和证人的调查讯问笔录。因此压案不查也轮不到朋友。并且庭审材料显示,朋友离开刑侦大队之后,受害人一家一直在控告并提供了相关办案线索但公安局却一直压着。这肯定是有人压案不查,而且有可能是在公安局有一定权力和势力的人才能做得到,可朋友既无权力也无职责,压案不查行为怎么也轮不到他。
至于未妥善保管卷宗材料,第一朋友不是专职保护材料的,没有保管材料的义务。第二,按照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办案习惯,就是各人办理的案件各人整理,各自办理后将材料放在刑侦大队的档案柜里,要用时自己去档案柜里拿。而法院所认定的一个事实是朋友曾经将另一个寻衅滋事案(与取保人有牵连)六十四页材料复印给毕节市公安局,可就在朋友复印材料十个月后又有一名民警复印了一百四十六页材料(包括朋友所复印的六十四页)复印给毕节市公安局。但巧家法院忽略了上述事实,依然把责任强加给朋友。
现在终于峰回路转,朋友上诉迎来了转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裁定发回重审,公平公正终于在维权路上等来了机会,衷心祝愿朋友一切好运。
本帖最后由 好玩的疯锅锅 于 2025-9-18 20:59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