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在镇雄房屋加盖流程?官方回复→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近日
镇雄一网友在领导留言板咨询
房屋不够居住申请加层
具体内容如下
尊敬的县委书记您好!我于2009年建有房屋一层,面积120平方左右,现有人口五人,孩子们都大了,只有四间卧室,困大儿子要结婚,不能满足现有住房须求,现特申请再现有的房屋上加盖一层,希望领导帮我解决我的住房问题。
对于网友的问题
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
回复如下:
可依程序向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旧府街道城镇发展中心申请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的留言已收悉,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房屋不够居住申请加层的问题。经核实,您户房屋位于旧府街道松林湾村海子组,该村民组属于城市规划区,按照相关规定,加层建设需向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旧府街道城镇发展中心申请审批。2024年6月,您曾申请加层,因加层首先需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房屋第一层的承载能力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农户自行承担,因此您户放弃加层申请。
现您户再次提出加层需求,可重新依程序向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旧府街道城镇发展中心申请,旧府街道办将适时为您提供指导。
2025年7月4日,旧府街道松林湾村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沟通,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