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木卓两辆大型货车发生碰撞,驾驶员当场受伤,现场一片狼藉!
事故认定:
驾驶人徐某驾驶车辆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之规定。
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驾驶人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过错,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而驾驶人温某某在此事故中无过错,无责任。
来源|镇雄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