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6000多万,被依法逮捕!
镇雄一小伙“组团”假扮女生,骗取受害人6000多万……
近日 中国检察院 发布了一起案件信息起诉书 起诉一镇雄男子涉嫌境外诈骗罪 团伙作案,金额特别巨大 诈骗金额高达6000万余元
(起诉书)
被告人李某某,男,199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99********,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无职业,户籍所在地云南省镇雄县**组**号。因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5月13日被平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1年2月9日经本院批准,于同年2月23日被平阳县公安局逮捕。
(网络配图)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9月以来,梅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国内招募、组织被告人李某某、林某某等人前往尼泊尔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犯罪,形成较为固定的诈骗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实行集中管理、分工协作,统一安排食宿、统一固定底薪加高额提成薪资标准、统一提供话术剧本进行培训,由苏某某、陈某某、陈某某(均另案处理)等担任管理者,下设一级代理、组长、组员、后勤、财务、客服等岗位。其中,组员负责寻找被害人实施诈骗,并由组长对个人诈骗“业绩”在“whatsApp”聊天群中进行播报。组长负责督促、教导组内成员寻找被害人实施诈骗,并对组内成员的个人诈骗“业绩”在“whatsApp”聊天群中进行播报。一级代理和组长对组内组员总诈骗金额按比例抽取提成。组员依其所骗金额按一定比例抽取提成。
(网络配图)
该犯罪集团以俗称“杀猪盘”的形式实施诈骗:
一、犯罪集团下设多个一级代理,每个一级代理下面设多个小组,组长带领组员,由组员使用犯罪集团提供的作案手机利用网络在“soul”等社交软件上选定诈骗对象,再利用微信添加为好友,使用诈骗话术剧本,伪装异性身份以聊天、谈感情等方式获取被害人信任,尔后诱骗被害人进入该犯罪集团控制的“随鑫宝”“瑞丰”“聚益宝”“恒益宝”等赌博平台进行充值赌博。
二、组员与客服等人互相配合通过后台操控赌博平台的输赢结果,先以“代为押注”“小充小赚”为诱,后以“控制输赢”等方式诱骗被害人在该赌博平台不断充值大额钱款。三是当被害人向赌博平台申请大额提现时,组员与客服等人编造各种理由拒绝提现。
其间,该犯罪集团骗取被害人刘某某、曹某某、鲍某某等人的钱款共约计人民币6000万元以上。具体事实分述如下:
被告人李某某于2019年9月至11月参与犯罪集团担任组长,其间犯罪集团诈骗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小组诈骗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于2020年5月11日在福建省厦门市被公安民警抓获,并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0元。
本案由平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
由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
被告人李某某、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参与诈骗犯罪集团,在境外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李某某、林某某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被告人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被告人李某某具有成功劝说同案犯归案的立功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可以减轻处罚。
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打击各种经济犯罪
“两卡”、“杀猪盘”等
都是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
上述案例的嫌疑人
好歹还能够“赚点钱”
有些去“缅甸北部”等地的人
在当地天天都是有人拿枪守着
“呼吸都要给钱!”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相信什么“缅甸、尼泊尔等周边国家的高薪工作”。
大家自己想想,中国周边的这些国家,就中国一个发展得好,而中国都没有这样轻松的高薪工作,那些小国家能有?
(前段时间就有一个去缅甸当“游戏代练”的,结果天天给人拿枪守着!大家想一下,缅甸那里,有手机信号就不错了,还游戏代练?代练俄罗斯方块?)
千万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网络配图)
随着国家电信网络的飞速发展,各种网络诈骗方式也是层出不穷,很多人的“网恋”对象,给你发照片,可能都是网络图片,骗你的,跟你发语音用的处理软件。
你以为跟你“网恋”的是一个“萌妹子”,实际上,在电话那头,是一个正在光着膀子、抽着烟、挺着油肚的“抠脚大汉”!
人家这个诈骗形式为什么叫“杀猪盘”?说白了,你只要相信他们,你就是他们按在板凳上等待宰杀的“猪”,他们要“吃你的肉,喝你的血”,吃不完的还要“熏腊肉”挂着……
诈骗分子把那些感情寂寞的人叫做 “猪”
建立感情关系的过程叫做 “养猪”
最后的诈骗叫做 “杀猪”